表演中的“双重生活”是什么
在表演的艺术创作中,演员一方面表现为人物形象——角色,另一方面又作为形象的主人——创作者,两者既矛盾又统一。这就决定了艺术创作中演员必须过好双重生活,掌握双重人格。
它是演员表演时所具有的一种独特的心理状态。
演员要化身为角色,进入角色的规定情境,过着角色的精神生活,同时演员作为角色的创作者,又时刻监督着自己的表演,驾驭表演角色的整个过程,使其沿着正确的创作目标行进,这就形成演员创作角色时的双重生活。
表演
体验派最早的主张者和实践者、著名的意大利悲剧演员托马佐·萨尔维尼说过:“在我表演的时候,我过着双重生活,我哭着、笑着,但同时我又在分析着自己的眼泪和笑声,使它们能够更强烈地影响着那些我要打动的人的心。”
在表演术语中,演员作为创作者的“我”被称作“前列自我”,所扮演角色的“我”被称作“第二自我”,潘虹创作角色的陆文婷称为“第二自我”。
表现派的主张者和实践者、著名的法国演员老科格兰对双重人格的关系是这样论述的:“演员应当有双重性,他的一部分自我是表演者,另一部分自我是他所操纵的工具。前列自我构思,或者不如说,按照剧作者的构思想象出所要扮演的人物,不管是达尔杜夫、哈姆莱特、阿诺尔弗或罗密欧;然后由第二自我把构思实现出来,演员创造人物的天才,就在于这种双重性之中。”
作家也有双重性,但作家的这种双重天性既既不像演员那样不可缺少,也不如演员那样显而易见。
作家的前列自我监督第二自我,但这两者从不融合。相反,在演员身上,前列自我对第二自我进行加工和处理,直到它变形,从而逐步形成一个理想的人物形象时为止——一句话,直到他利用自身完成了他的艺术作品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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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自我的支配力越强,艺术家就越伟大。
理想的境界是:第二自我——我们卑贱的肉体,就像一块柔软的黏土,可以随心所欲地根据不同的角色捏出不同的形状来,罗密欧那样的翩翩少年啦;理查三世那样那样居心狠毒的、才智过人的瘸子啦;或者费加罗那样态度傲慢、无法无天、具有无限把握的狡黠的仆人,等等。
这样的演员才是全能的,只要他多少有些适合于各种角色的才能,那他就能够担任任何角色了。唉,可惜天不从人愿,否则这未免太幸福了。不论肉体如何柔软,脸部如何灵活,也不可能做到使演员随心所欲。”
这里谈的是一方面要扩大演员的可塑性,另一方面又要承认演员的局限性。即使前面提到的英国演员“千面人”金纳斯也仅仅是接近这种境界。
演员的艺术就是要解决演员与角色的平衡、生活与表演的平衡。演员在创作中既要体验和表现角色的情感,即所谓进戏,又要掌握高超的表演技巧去驾驭这种情感,否则表演将会失控,也不成其为艺术。
试想,如果演员缺乏自我控制,以致表演中激动地哭了起来,或笑得忘了形,竟忘记了念台词,忘了接戏,忘了导演的要求,或者愤怒起来失控了,以致真的去痛打对手,那么表演将终止,表演艺术也随之消失。
因此,表演的分寸、表演的魅力、表演的艺术就产生于这种双重生活、双重人格的微妙的平衡之中。
表演的艺术的难度和独特性就在于使两条生活线索:角色的想象生活和演员的创作生活同时地、保持平衡地并进,从而结合成“演员—角色”的统一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