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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表演艺考 时间:2015-11-18 作者:表演高考培训
喜报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我校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情况。普通类专业、自主选拔通过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它类别的招生情况另有简章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一、招 生 计 划


2.以上学费属2014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5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本专业身体素质要求,考生须于初试现场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三个月内的相关项目体检证明。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

(2)表演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2米。

(3)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专业: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 矫正视力5.0以上,无平足。

(4)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专业: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 。

(二)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月10日

考生须于此时间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报名,并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2.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学校设北京、杭州、成都、长沙考点,考生请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专业只在北京、杭州、成都设考点。

4.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若在艺术、文学创作、语言等方面具有突出才华、创新潜质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可由所在中学校长或相关行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根据我校要求推荐参加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表及相关要求请参见附件),并于1月23日(以签收日期为准)前将推荐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名单将于1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三试报名考试费80元。考生网上报名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三、考 试

(一) 考试时间: 2月26日-3月4日

公布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时间:3月2日8:30-12:00。

3月2日8:30后考生可在考点现场查看或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校园网主页(http://by.cuc.edu.cn)查询初试结果。初试合格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30-12:00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 二 )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拔尖创新人才初审合格且获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以及我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发现的优秀特殊人才且获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2015年4月在北京组织的拔尖创新人才复审测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考试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复审测试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资格。

( 三 )考试要求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 .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

2.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报名表。

3.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4.专业考试要求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 四 )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于2015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须核对考生信息、填写高考考生号,并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 五 )考点地址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杭州: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新校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000号)

成都: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593号)

长沙:长沙师范学校(专科)(地址: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

四、录 取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通过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通过:

1.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通过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前列志愿。

(三)通过时,以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通过。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通过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7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北京地区通过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左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 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通过。其中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的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通过分数线。参加数字影视制作类、网络媒体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方向)、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12个专业及方向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通过,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剩余的1/4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参加漫画故事类、游戏设计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一、二、三等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通过;参加漫画故事类、游戏设计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入围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六)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1/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通过,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七)表演、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通过,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八)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的95%,即予通过。

五、交响乐团团员选拔

我校将在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中选拔交响乐团团员。报名参加交响乐团团员选拔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再参加交响乐团选拔加试。通过交响乐团选拔加试的考生,按照所报艺术类专业通过原则进行通过。

(一)计划选拔人数

2015年交响乐团计划选拔32人,具体如下:


(二)报名

1. 网上报名: 2015年1月5日-2015年2月10日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报名。交响乐团选拔加试只在北京进行,考生在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北京考点。

2.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材料交验:考生务必于2月26日到中国传媒大学综合楼1403室交验以下材料,材料合格者学校予以安排具体选拔加试时间。

(1)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2)由中学乐团开具的在团证明;

(3)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类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拔加试

1 . 选拔加试时间:2月27日(具体加试时间交验材料时安排)。

2 . 选拔加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

3.选拔加试内容:

(1)演奏自选曲目(乐器自带);

(2)视奏乐曲(五线谱)。

注: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选拔加试。

(四)说明

考生通过入校后,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乐团的常规排练、演出和比赛。

咨询电话: 010-65783414 65783813 65783409 (艺术教育中心)

六 、违 规 处 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通过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通过资格。

七 、有 关 说 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通过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5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八 、各专业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 65779256 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

校园网网址http://by.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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