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2017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
1.考试方法: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四肢修长,腿型较好,五官端正,健康挺拔,形象好、气质佳。考评评委按10分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分数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评分标准:见基本形态评分表。
基本形态评分表
(二)专业素质
1.劈叉(左、右腿纵叉)
(1)考试方法:考生在地板或地毯上进行左、右腿纵叉考试。纵叉为髋部正对前方,前后分开成一条直线,上体直立,前腿后侧及后脚跟与后腿前侧及脚背着地,脚尖、膝盖伸直,姿态准确。
(2)评分标准:考试评委用尺测量胯部与地面的距离,记录胯部离地高度。左、右腿纵叉各5分,满分为10分。见纵叉评分表。
纵叉评分表
2.仰卧起坐
(1)考试方法:考生平躺在体操垫上,屈膝成90°,可由一人辅助压脚,双手扶于头后,上体抬起,胸部碰到膝关节为一次。计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
(2)评分标准:考试评委依据考生规定时间内完成动作质量,记录考生完成的次数。见仰卧起坐评分表。
仰卧起坐评分表
3.平板支撑(10分)
(1)考试方法:俯卧,双肘弯曲支撑在地面上,肩膀和肘关节垂直于地面,双脚踩地,身体离开地面,躯干伸直,头部、肩部、胯部和踝部保持在同一平面,腹肌和盆底肌收紧,脊椎延长,目视地面,保持均匀呼吸。考试时间为65秒钟。
(2)评分标准:见平板支撑评分表。
平板支撑评分表
(三)专业技能
1.考试方法:考生在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瑜伽、武术表演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考试评委根据考生所选项目完成质量按10分制进行综合评定(体育舞蹈按每支舞25分进行评定),分数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评分标准
(1)健美操、啦啦操
考生在健美操(大众健美操、竞技健美操、轻器械健美操)或啦啦操(花球啦啦操、爵士啦啦操、街舞啦啦操、技巧啦啦操)任选其中一项自编成套动作进行考试,并在45秒—1分钟的音乐伴奏下(考试音乐需考生提供MP3格式的U盘)完成考试,动作尽可能展示考生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考试评委依据考生的音乐节奏、舞蹈风格、艺术表现力、技术技巧等方面的实际水平进行综合评定。见健美操(啦啦操)评分表。
健美操(啦啦操)评分表
(2)体育舞蹈(摩登舞和拉丁舞)
考生根据摩登舞、拉丁舞基本功各创编一套成套动作进行考试,每套在45秒—1分钟以内的音乐伴奏下(考试舞曲需考生提供MP3格式的U盘)完成考试。考试评委依据摩登舞、拉丁舞的特点对考生舞蹈完成质量按每支舞25分制进行评定。见体育舞蹈评分表。
体育舞蹈评分表
(3)瑜伽
考生自编瑜伽表演成套动作,在45秒—1分钟以内的音乐伴奏下(考试音乐需考生提供MP3格式的U盘)完成考试。考试评委依据考生动作完成质量按10分制进行评定。见瑜伽评分表。
瑜伽评分表
注:考生自编瑜伽表演成套动作不能少于8个体式,左右方向动作只能算完成一个体式动作,体式与体式之间必须以舞蹈形式连接。
(4)武术表演
考生可对武术基本功(创编成套动作)、拳术类、器械类、散打(踢、打、摔、跌及防守等技法创编成套动作)任选其一进行考试。在1 分钟(太极拳套路完成时间为 3-4分钟以内)内完成考试,考生可依个人需要自愿选用伴奏音乐。考试评委按10分制对考生动作规格和演练水平进行综合评定。见武术表演评分表。
武术表演评分表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持《报考证》、《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二)考生必须素颜,穿纯黑色或纯白色训练服,服装和鞋子上不得印(带)有任何标识,身体、头部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品,长发考生须梳马尾辫,各项内容考试均不允许有陪考;
(三)考试中凡涉及伴奏音乐,均由考生本人自备U盘(音乐为mp3格式),要求考生自备U盘(音乐为mp3格式)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考生自带U盘(音乐为mp3格式)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自负;
(四)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中,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允许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