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 2017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北京服装学院!
为使您顺利参加专业课考试,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资格审核及测体:
时间:2017年1月13日(周五)上午8:00—12:00(女生);下午13:00—16:00(男生)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学生综合楼(食堂)三层体育馆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周六),考生签到时间安排将于1月13日20:00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复试时间:2017年1月15日(周日),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考生签到时间安排将于1月14日22:00前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初、复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学楼1号秀场(艺术教学楼二层)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上初试及复试安排参加考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
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核及测体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签到,然后着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具体要求参见《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表演(服装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试着装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形体测量。
2.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前一天公布的初、复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处签到并凭证换取考试号牌(签到处设在艺术教学楼二层报告厅),签到后进入等候区等候考试,在等候区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号牌顺序进入考场。考生进入等候区后,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不得干扰考场秩序。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应与监考人员说明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是否齐全。1)初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女生均应携带高跟鞋(鞋跟不超过10cm);2)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和用于模特技巧考试环节所需服装,还应携带才艺表演(舞蹈、武术或健身操)用伴奏音乐和服装道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
4. 初、复试时考生均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违反规定者不得参加考试。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着泳装时须赤足且不得穿丝袜。
5. 初、复试的形体观察测试中,考生将按照5人一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入场时应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考生在进入更衣室后应及时更换考试要求的服装,将号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并在后台指定位置等候考试,候场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将头探出背景板,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6. 初试时,考生在进行形体观察测试后不需换装,直接着泳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7. 复试时,考生签到后应及时上交才艺表演用伴奏音乐CD光盘或U盘(其中除考试用伴奏音乐外无其他音乐),不提供手机及磁带播放,无音乐伴奏者应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所交伴奏音乐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并在完成所有测试离场时,及时取回自己的CD光盘或U盘。
8. 复试时,考生在进行形体观察测试后应迅速到后台更换规定服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在此环节中,考生按号牌顺序逐个登台,针对考评组提供的音乐进行行走、转身、摆姿势等展示。模特技巧测试后则应及时更换服装进行才艺表演测试和口试。
9. 口试环节中,考生须按照随机抽取的题目回答问题,考生如有专业比赛获奖和演出、拍照实践经历,可在此环节向评委简要介绍,但内容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曾参加培训机构等)。
10.考生须保管好个人物品,考试结束后,应带好自己的所有物品迅速离开考场,离场前须在签到处交回考试所用号牌,不得将号牌带出考场。
11.复试合格名单将于1月20日左右公布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专业考试合格证可于4月15日左右登陆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
12.以上规定请考生认真遵照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